留學計畫書 2.0 Genuine Student (GS)

留學計畫書 2.0 (GS) 要求

澳洲移民局已於2024 年 3 月 23 日開始將學生簽證的真正臨時入境者 (GTE) 要求替換為真實學生 (GS) 要求

這對於 2024 年 3 月 23 日及之後提交的學生簽證申請有效,不適用於 2024 年 3 月 23 日之前提交的學生簽證申請。我們將繼續根據 GTE 要求評估這些申請。

所有學生簽證申請人必須是真心學習的申請人。他們必須保持學生身份,並能夠證明他們理解在澳洲學習是他們取得學生簽證的主要原因。 GS 要求也包含在澳洲學習時練就了我們澳洲所需的重要技能並進而申請永久居留的學生。

欲取得學生簽證,所有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符合「真實學生」標準或「真實學生家屬」標準。

在線上學生簽證申請表格中,我們將詢問申請人以下問題,以評估申請人是否滿足 GS 要求的標準:

  • 詳細說明申請人目前的情況,包括與家庭、社區、就業和經濟狀況的聯結。
  • 解釋為什麼申請人希望在澳洲的這個特定教育機構學習這門課程,包括他對預期課程的要求以及在澳洲學習和生活的理解。
  • 解釋完成課程對申請人有何好處。
  • 詳細說明申請人希望提供的任何其他相關資訊。
  • (曾)持有學生簽證或透過非學生簽證在澳洲提出申請的人必須額外提供申請人自首次抵達澳洲之日起在境內的詳細學習歷史紀錄

 

📌答案必須用英文書寫,每題最多 150 個字。

📌除了申請表格中的答覆外,申請人也須在移民局申請檔中附上佐證文件。

📌沒有證據支持的一般性陳述在 GS 評估中不會受到重視。這意味著提供證據來支持申請人的主張非常重要。

📌當我們評估申請人是否是真實學生時,我們會考量申請人的整體情況。

Ministerial Direction 106 列出了我們在評估申請人是否符合GS要求時考量的一些因素,但它並不是一個清單。我們建議申請人在起草GS陳述之前先閱讀此清單。

 

GS要求中須包含哪些證據和資訊

我們建議申請人提供以下的佐證文件:

過去學習經歷

這包括:

  • 成績單
  • 教育機構名稱
  • 學習時長
  • 畢業證書

在澳過去學習經歷

這包括:

  • 完整的澳洲學習歷史記錄
  • 更改課程和/或教育機構的原因
  • 有關課程進度的詳細信息 (例:最新正式成績單)
  • 一個學年中超過 2 個月的學習空白期原因證明
  • 任何申請人認為與其在澳大利亞學習記錄相關的其他信息

目前的就業情況

這包括:

  • 目前雇主和公司地址的詳細資訊
  • 任職時長
  • 職位詳情
  • 能夠證明申請人就業情況的聯絡人姓名及聯繫方式

本國或居住國的整體情況

這包括:

  • 申請人個人關係的狀態、包含經濟、家庭、或社會關係;
    如果當國有提供類似的課程,申請人需要解釋不在當地學習的原因。

本國或居住國的經濟情況

這包括:

  • 提交簽證申請12個月的就業或執業證明
  • 結業後返國的工作邀約或潛在工作機會,包含薪資和福利提升證據
  • 所得稅申報表或銀行對帳單

如果申請人的本國或居住國發生政治動亂和/或內亂以及其相關的兵役問題,這將成為他離開國家的重大動機。
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必須提供充足理由和證據支持他選擇留學澳洲。

 

我們如何評估GS

GS要求的目的是為確保申請人來澳洲學習的真實目的。它考量的因素包括申請人的:

  • 整體情況
  • 移民史
  • 是否遵守簽證條件和任何其他相關事項

此標準認同,那些可能符合資格的人可以選擇在課程結束後選擇留在澳洲工作 (post-study pathways)。

申請人本國或居住國的情況

我們會考量申請人:

  • 不在當地學習類似課程的原因
  • 與本國或居住國的羈絆;個人關係的狀態、包含家庭或社會關係
  • 經濟情況
  • 兵役問題和當地的政治動亂和/或內亂

在澳洲的潛在情況

我們會考量申請人:

  • 對其申請的課程和教育機構的了解程度
  • 過去的學經歷
  • 生活計劃的安排
  • 財務穩定性

該課程對申請人的未來價值

我們會考量:

  • 該課程是否符合申請人目前的教育水平,以及該課程是否有助於他在本國或其他國家獲得就業或改善就業前景
  • 該課程是否與申請人在本國或其他國家的過去或未來職業相關
  • 該課程證書對申請人在本國或其他國家就業可預期的薪資和福利提升證據

申請人移民歷史

我們會考量申請人:

  • 過去在澳洲或其他國家的簽證和旅行記錄
  • 過去澳洲或其他國家的簽證申請紀錄
  • 被拒簽或取消簽證申請的紀錄

如果申請人未成年,我們將考量父母、法定監護人、或配偶的意圖。

任何其他相關事宜

詳細說明申請人希望在申請中包含的任何其他相關資訊。

 

Australian Government – 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 “Genuine Student Requirement” 原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