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特別高度人才制度(J-Skip)
2023年4月日本政府新導入一個【特別高度人才制度(J-Skip)】,此政策有如日本版的澳洲GTI(Global Talent)簽證,因應新的科技趨勢,開放優惠移民政策。
何謂特別高度人才?
特別高度人才是指極其優秀的外國人。
這個制度的前身是2015年日本為了促進經濟成長而創設了一個名叫【高度專門職】的在留資格。
當時創設的目的是:為了給日本產業帶來創新,通過這類人才與日本人切磋技藝,從而促進專業性、技術性勞動市場的發展,提高日本勞動市場的效率。
而此番新導入的特別高度人才可謂是高度專門職的升級版,不過它不需要計算積分,只要求在「學歷或工作經驗」與「年收入」方面達到一定標準。
特別高度人才的創設背景
2015年創設「高度專門職」至今已有9年,岸田首相提出了一個「新資本主義」的概念,他將「面向立足後疫情時代的新型社會人才進行投資」列為了日本社會的緊要課題。
可見,優秀人才時下在哪裡都受歡迎,日本政府也不例外。當下,全世界皆在搶人,爭奪優秀人才。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官網有這樣的描述:岸田首相2022年指出新加坡、印度尼西亞、紐西蘭等國皆為了吸引高度人才不遺餘力地在努力,而日本雖然也做了努力,但是從世界角度來看,這些努力還遠遠不夠。
內閣官房官網上公開的「教育未來創造會議議事錄」中也有這樣的內容:世界各國搶奪人才之中,不限於留學生,我們也有必要進行改革推進吸納高度人才,創設與世界水平為伍的新制度。
特別高度人才的具體要求
特別高度人才身分為以下三類:
- 高度學術研究活動 – 日本公/私立大學教授或研究者;
- 高度專業技術活動 – 日本公/私企業技術人員;
- 高度經營管理活動 –日本公/私企業經營管理者。
特別高度人才無需評分,只對以上三類人員的學歷或職業經歷以及年收入做了具體要求。
例如:從事「高度學術研究活動」的大學教授或研究人員,或者從事「高度專業技術活動」的企業新產品研發技術人員、國際律師等,要求滿足以下任意一條:
- 學歷為碩士以上且年收入2000萬日元以上
- 計劃從事的業務其實務經驗10年以上且年收入2000萬日元以上
而作為從事「高度經營管理活動」開展全球性事業的企業等的經營者,則要求:
- 事業的經營或管理相關的實務經驗5年以上且年收入4000萬日元以上
也就說特別高度人才比普通通過打分的積分制高度人才其條件更為簡潔,只要你有足夠的能力(收入夠高、經驗夠豐富)那麼就有條件獲批特別高度人才。
如下所述特別高度人才只要在留1年即可有條件申請永住。
擁有「高度專門職1號」在留資格
- 允許從事多種在留活動
- 在留期5年
- 永住許可條件放寬,通常需要連續在日本在留10年將縮短為最短1年。
- 配偶就業
- 一定條件下隨帶父母
- 一定條件下隨帶傭人
- 可使用大型機場設有的優先通道(Priority Lane)
- 入國在留手續的優先處理
「高度專門職2號」是「高度專門職1號」的特別高度人才經過1年之後允許申請的一個在留資格。它將享受:
- 加上「高度專門職1號」的活動在內,幾乎可以從事所有就業資格的活動。
- 在留期限為無期限。
- 可以享受上述3至7條的所有特殊待遇。
也就是無論是1號還是2號的特別高度人才,最大的看點是:申請永住所需的前提在留時間最短只需要1年。
當然更細緻的特殊待遇還有個追加條款,考慮到富裕家庭有專門的傭人,家庭年收入在3000萬日元以上,可以雇傭2名家務傭人。且這個特殊待遇對孩子的年齡也不再設限(不要求孩子必須未滿13歲等)。
此外配偶即使不滿足某些履歷要求也能每周就業超過28小時。
之所以有以上種種優厚的特殊待遇,是因為日本要想吸納優秀的外國人才,必須給予本人及家屬更寬容的態度。其出發點是尊重某些海外國家非常在意家人或注重家庭生活幸福的這一想法。
申請手續與流程
特別高度人才的在留資格申請大致分為三種:
- 現位於海外,希望獲批高度專門職1號(特別高度人才)
- 現已在日本,已經擁有除高度專門職以外的其他在留資格,希望變更成為高度專門職1號(特別高度人才),享受特別高度人才的特殊待遇
- 已經通過高度人才評分制取得高度專門職1號的在留資格,人也在日本,希望享受特別高度人才的特殊待遇。
第一種情況需要向入管申請高度專門職1號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同時必須提交滿足特別高度人才的學歷·職業經歷·年收入的證明資料。
第二種情況因為申請人已有日本的在留資格,只要將現有資格變更為「高度專門職1號」,進行在留資格的變更許可申請。同時也需要和前項一樣提交滿足特別高度人才的證明資料。
第三種情況則又分為兩種形式:
第一種是高度專門職1號簽證到期前只剩大約3個月不到,請進行「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在申請時提出自己符合特別高度人才的條件。
第二種是在留資格殘餘期間超過3個月,那麼請進行「就勞資格證明書交付申請」
※,在申請時,請求入管認定自己符合特別高度人才。
※所謂【就勞資格證明書】是指入管對待在日本的外國人現有在留資格所規定的活動內容與實際就勞活動是否一致進行證明的一種文件。
通常的外國人並不需要申請這項證明,只有在申請認定特別高度人才時,才會用到。
總之,特別高度人才是日本政府為了歡迎特別優秀的外國人才能來日本而特意創設的一個新制度。
這個制度並不需要日語能力。即使不會日語,憑借其他語種進行交流的外國人只要符合學歷·職業經歷·年收入的條件,也可以申請。
而對於經營者來說,因為並不要求學歷,那麼即使沒有讀過大學但年收入滿足4000萬日元,也可以申請。
英美澳國際有限公司
註冊登記証第C0274號
中移廣字第113053002號